- 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https://www.nutri.jtf.org.tw/Article/Info/2943
- 立法院三讀通過入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3324&pid=219760
【公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公告施行日期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訂
立法院於111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總統府於111年6月29日公告將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納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於第 12 條
- 第1項第二款:提供健康飲食、衛生保健安全之相關服務及教育。
- 第2項:健康飲食,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
※ 行政院112.02.14公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版自112.03.01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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