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人次:
  • Facebook粉絲團
前往主要內容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特區
YouTube
YouTube
:::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

網站地圖 回董氏首頁 回首頁 FB IG YouTube 電子報 加入會員

【公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公告施行日期

點閱次數:2019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訂

立法院於111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總統府於111年6月29日公告將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納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於第 12 條

  • 第1項第二款:提供健康飲食、衛生保健安全之相關服務及教育。
  • 第2項:健康飲食,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

※ 行政院112.02.14公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版自112.03.01施行。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1120217

參考連結:

  • 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https://www.nutri.jtf.org.tw/Article/Info/2943
  • 立法院三讀通過入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33324&pid=219760
董氏基金會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
電話:(02)2776-6133#3  傳真:(02)2751-3606
聯絡信箱:diet333@jtf.org.tw
瀏覽人次: 更新日期:2025-09-30
網站地圖 | 資訊安全與隱私權
©2025 董氏基金會 食品營養中心 版權所有
董氏基金會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
電話:(02)2776-6133#3
傳真:(02)2751-3606
更新日期:2025-09-3
©2025 董氏基金會 食品營養中心 版權所有

歷年文宣出版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