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均衡飲食,活力無齡|影音徵選比賽」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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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均衡飲食的推廣不僅有助於預防疾病,更是健康老化的重要基礎。為增加大眾對均衡飲食的重視與實踐,透過蒐集各式創意影音作品,展現「吃得營養、吃得健康」的多元樣貌,未來將作為推廣教育、衛教素材及相關課程資源,協助更多人建立良好的飲食觀念。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
三、 參加對象: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均可以「個人」、「團體組隊」方式參加。
四、 比賽說明:
(一) 影片主題
參賽作品以「健康(均衡)飲食」為核心,影片內容可參考以下方向:
1. 傳達六大類食物均衡攝取的重要性,展現日常生活中如何落實健康餐桌。
2. 傳遞「吃」的美味與營養價值,提升食慾及足夠營養,以預防肌少症或營養攝取失衡可能造成的健康風險。
3. 以簡單生動的方式,幫助大眾理解健康食材選擇、料理技巧或均衡飲食知識。
(二) 影片類型
參賽者可依自身創意發揮,形式、族群不限,以下類型供參考:
• 吃播型:邊吃邊分享食物口感、健康價值、飲食心得或用ASMR方式搭配字幕等。
• 生活紀錄型:紀錄個人、家庭或社區的飲食習慣,呈現均衡飲食的日常樣貌。
• 體驗分享型:紀錄健康飲食相關的體驗,例如嘗試新食材、在地特色食物、參加飲食活動或料理課程,分享均衡飲食的收穫與心得等。
• 教學實作型:可以教大家怎麼準備健康餐點、均衡飲食技巧或分享營養知識等。
• 創作表演型:以歌曲、短劇、動畫或其他創作方式表現均衡飲食理念。
設計方向可參考附件三或董氏食品營養中心官網之內容:董氏食品營養中心官網
(三) 投稿作品格式:
1. 影片規格
• 拍攝器材不限
• 時長:90-300秒(不含片頭片尾)
• 解析度規格:需採用16:9橫式畫面(寬1920畫素,高1080畫素以上之影片)
• 橫式影片上傳至YouTube,設為「不公開」之 YouTube 網址
• 需於徵稿影片片尾加入指定版權文字及Logo:
(1) 發行製作單位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
(2) 幕後製作 (姓名、團隊名稱)
(3) 本片經費由全家便利商店零錢捐贊助支持
LOGO素材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lJ3Cq0KRSu3UWajTCZIyzxFizYIQ-WO?usp=sharing
2. 作品命名
• 「作品名稱」-均衡飲食,活力無齡|影音徵選比賽,「」內文字沒有字數限制
• 報名表單中作品名稱欄位內容,需與YouTube影片標題相同,並符合上述格式
3. 參賽者需保留 MP4、MOV 等影片格式之高解析原始檔案,得獎者需提供影片原始檔案,將檔案寄送至負責人信箱,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五、 參賽方法:
(一)請備齊以下資料:
1. 參賽資訊表:見附件一,請填寫完整並繳交PDF檔。
2.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見附件二,請參賽者確認並親簽,掃瞄後繳交PDF檔。
3. 參賽作品:內容要求及格式如第四點「比賽說明」,請提供作品YouTube連結。
(二)報名送件:
請備妥上述3項應附資料,檔案命名方式為「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或團隊名)-項目」
(範例:作品名稱(王OO)-參賽資訊表、作品名稱(王OO)-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並E-mail至308@jtf.org.tw,
主旨為「(作品名稱)- 均衡飲食,活力無齡|影音徵選比賽-報名送件」
(三)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23:59止,逾期恕不受理。
六、 評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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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比重 |
主題契合及完整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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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正確性及推廣發展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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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及創意表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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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品質與節奏 |
20% |
七、 獎項:
獎項名額將依實際參賽作品之數量與品質彈性調整,若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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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 |
名額 |
獎勵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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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獎 |
1 |
新臺幣10萬元或等值獎品、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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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獎 |
1 |
新臺幣8萬元或等值獎品、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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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獎 |
2 |
新臺幣6萬元或等值獎品、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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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8 |
新臺幣3萬元或等值獎品、禮卷。 |
八、 其他:
(一)本計畫由全家便利商店零錢捐贊助支持。
(二)參賽作品應避免展示特定品牌或具有行銷、帶貨性質之內容,以維持活動之中立與專業性。
(三)得獎者名單將於114年12月底前,公布於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官網(http://nutri.jtf.org.tw/)。
(四)本次競賽得獎作品,需將 YouTube 影片改為「公開瀏覽」,並可供主辦方分享傳播入圍作品。
(五)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隊的原創作品,勿有侵權之嫌或抄襲複製他人作品;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概由著作人負相關法律責任。
(六)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及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七)若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必須在正式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其指定授權人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八)主辦單位得視徵件情況,調整獎勵名額及獎金,必要時得新增或從缺。
(九)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資料使用與授權
1. 參賽者完成報名後視為同意授權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及使用參賽者個人資料,包含足以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電子郵件與地址等資訊。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僅限本次活動之用,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2. 凡參賽之作品內容,主辦單位得不限形式發行各界、並公布於網站或其他刊物等,作為辦理相關活動之參考資料,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出版、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公開展示、上網與宣傳之使用,不再另付報酬。
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修正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02)2776-6133分機308陳小姐。